关于世房总会的一些意见
以下实录为2012年7月11日砂巴宗亲莅临马六甲进行交流时对‘世界房氏宗亲总会’所提出的一些见解:
参与讨论者:马来西亚马六甲清河堂房氏宗亲会会长 房德民 马来西亚砂巴房氏宗亲会署理主席 房少钦 世房总会代表 房今昌、房金琥 马来西亚马六甲清河堂房氏宗亲会理事 地点:马来西亚马六甲清河堂房氏宗亲会‘南聪礼堂’ 日期,时间:11/07/2012 下午1点正 关于世房总会的成立与参与方式.总结马来西亚代表之疑问,如下列出。(提出下列疑问乃不针对任何人,只对事。) 1. ‘世房总会’会员加入:目前是以委任‘个人’而非‘区会’加入。 我們一致認為‘总会’是由各國各州/國內各省的宗親會组成的.换句话说【总会】应该是由各分会代表推举来成立,而不是现在看到的以‘个 人’名誉来进行。 虽然在中国尚有许多地区尚未成立宗親会,但是在世房總會的架構里都己經有了各國各州/國內各省的理事代表, 我們一致認為, 先由各國各州/國內各 省己成立了的宗親會的地区發出世房總會之邀請函加入. 至于其他省還沒成立宗親會的, 通过世房總會理事加以推动成立再邀請加入. 尚不能成立的地 区也只好留待时机成熟方进行。 大家都知道‘总会’乃所有分会的领导人!! 加入‘总会’的也是各分会会长、署理会长成员,他们代表着其地区宗亲会在参与世房总会的活动项目 ,如果以现在网上这样发表的理事成员成为第一届世房总会的理事会,那则意味着他们只代表着他们自己本身而不是其地区的宗亲会。 以分会加入‘总会’将会让总会参与人数大大提升,因为一个地区的分会可能好几百人,这不是比单一‘个人’加入来得好吗? 当然在总会集合了分会的加入後,总会依然可以委任‘个人’加入,委任那些对社会有贡献的房氏族人,委任那些出钱出力的宗亲,但是这些都是由 分会成立了‘总会’之后的事了。 2.‘总会会长办公会议’委员会是否有权(合法)做最终决定? 安徽黄山天都国际酒店举行的第一届世房总会第一次会议记录里我们看到了会议记录第2项内提到了对于一些个人入会费/年捐折扣事宜将由‘总会会 长办公会议’做最后决定,这个‘总会会长办公会议’指的是什么?有哪些成员?是不是这些人说了算?那不就等于内部作业了吗?那么这个‘总 会’是否在表露只少数几个便可对事项下结论?这似乎跟民主、共同商议有段距离啊。 会议记录第4项也提到由于总会人员分布过广,开会时难以集合,议决由以下9人代表: i. 房如义 代表山东、黑龙江 ii. 房运平 代表安徽、江苏 iii. 房四平 代表房氏发源地省份 iv. 房成落 代表广东 v. 房今昌 代表海外房氏 vi. 房贞政 代表房氏学术 vii. 房小东 代表香港房氏 viii. 房星潮 代表澳门 ix. 房恒贵 代表房氏网 这9人小组是否就是‘总会会长办公会议’? 还是那一句老话,目前以上各位都是以个人名义加入世房总会,如何代表区域分会? 倒不是说不信任他们,而是他们所属区会真的认同他们并委任他们代表其区会吗?我们的意思是,总会根本不曾发函邀请区会加入总会,只以电话、 短讯方式告知总会即将成立,希望区会委任代表参与,这个很耐人寻味,一方面又叫区会委任另一方面又不曾提到邀请区会加入,即便是委任或指 派,总会该有公函吧。 3. 关于入会费: 在网上公布的第一次会议里提到的‘会费’,是入会费?年捐? 如果是入会费的话,为什么各个职位有不同的收费?如果是年捐的话,同样的为什么要分多寡? 世房總會是个姓氏宗親總會(血缘性组织)而不是企业/商业社团啊!网站发布的理事会成员所应缴交的年捐( 我们的理解它不是入會费) 是否太不一致 了呢? 會不會讓一些有意為世房想付出的宗親止步呢? 这不竟让人要问,总会要搞什么活动啊,需要那么多钱?如果说是为了筹办一些活动的話,那应该是另外一项筹款活动,如果说是为了举办世界恳亲大 会而需要这么大笔资金的话,更是不通,因为一切总会举办的国际性质大会或国内大会,这些费用都应该由参与者自行付费而不是由总会一力承担, 总会是大家的,各人负责各人的费用,总会负责工作筹集,这才是办宗亲团聚的大前提,如果出席宗亲一律全免,以后哪个国家/省的宗亲会敢接办 啊? 在第一次会议中房哲生提出,他个人不赞同把会费标准公布于网站,以免被误解为总会以钱为标准安排职位。关于这一点我们甚感纳闷,在会议上怎不深入探讨呢?在我们看来,到目前为止这好比是用钱买官位吧,更奇怪的是如果没有能力付那么高的会费‘总会会长办公会议’将最后决定给予折扣,这是否做到了人人公平?再次重申,宗亲会是大家的,大家都享有平等待遇。如果他们付不起,是否应该检讨一下总会的收费制度呢? 会长为什么要给十万?理事为什么只给一千?整个收费怎么看都不像入会费或年捐,倒像是在筹款了。我们真的不明白总会要那么多钱来干什么?虽然堂而皇之的说是总会的营运费用,但是这不是更奇怪了吗?总会有哪些运作?发薪水给秘书处吗?连会所都没有,怎么运作呢? 纵观网上所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世房总会’的新闻,发现这个其实是个‘房氏企业基金会’而不是‘世界宗亲会’。要说是基金会也不通,如果是企业总会,要招收的也不是会员而是股东,所收取的也不叫会费或年捐,而叫投资营运成本,也没有财团法定人,这真是个四不像‘社团’。 从中华房氏网上看到世房总会的整个架构,实在是令大家摸不着头脑,在恒贵兄发表于中华网站上的总会章程开端清楚的这样写着: 第二条 本会使命:弘扬房氏文化,培养杰出人才,推动家族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愿景:成为推动社会和谐与进步的著名家族领导团队。核心价值观:责任 荣誉 奋斗 仁爱 智慧 奉献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 传承文化:以房氏历史、文化、古今杰出人物为研究对象,抢救、挖掘房氏历史文化遗产,整理、继承房氏历史文化宝典。 2. 培养人才:努力挖掘、研究并提炼房氏杰出人物的生平、家学、德行、事功背后的文化基因,树立标杆,弘扬传统,培养后昆,使家族文化再次发出时代的光芒。 3. 团结族人:策划、组织房氏寻根问祖与联谊活动,主持或协调与房氏有关文物古迹的保护性修缮与开发工作,增进房氏子孙的团结、友谊与合作。 章程写得非常好,但是现在看到的完全是两回事,有点本末倒置了,核心问题未解决,却开始了招商活动,这似乎有点仓促了吧。 4. 公函:世房总会已获得了香港方面的注册,为什么时至今日一个专属的信笺都没有?各方都未曾收过由总会亲发之公函,这似乎有欠重视。 时至今日,被委任的理事及其分会并没有收过一份正式的通知函,这似乎不该是总会應有的风度,世房總會己獲取政府的注册及認同了,怎么一份正 式邀請函都没有呢?口头通知、短讯呼吁、网站发布固然重要(实际上也真的做到),但是一封能表现总会气度、大气的函件还是最能让人感到尊敬 与重视的。只在中华房氏网上发上文稿就算是通知,那不竟要问,这个总会跟中华房氏网不是一样的性质吗? 5. 世房总会的理事会应该称之为‘世房总会筹委会’来得恰当。 ‘世房总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临时理事扩大会议’有点让我们摸不着头脑,根据恒贵兄于7月2日在网上公布的理事会名单上清楚注明 了:(2012年1月8日中华房氏文化发展工作会议通过初稿;2012年6月18日世房总会第一届第一次临时理事扩大会议表决通过。韩国南阳房氏大 宗会代表暂未列入。最终名单以会费缴交情况确定。)这个最后一句‘最终名单以会费缴交情况确定’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目前缴了会费的 寥寥几人,这个‘理事会’如何开得成?会议里头通过的议案合法吗?韩国南阳房氏大宗会代表为什么未列入? 大家无意挑战总会的合法性,只是在整个筹组上提出部分意见,因为名不正言不顺。 我等马来西亚代表仅把这些问题提供给总会做个参考。 |